为您搜集整理歌曲曲谱歌谱、简谱、吉它谱、钢琴谱!

茅台总工王莉,落选

流行类(作词:佚名 作曲:佚名)  演唱:佚名2021-04-23 21:59
本网讯

本网讯_:茅台总工王莉,落选

  澎湃新闻记者 李季

  茅台总工王莉最终未能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

  据中国工程院官网消息,4月23日,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议,确定2021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577位,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现予公布。

  澎湃新闻发现,557位有效候选人中,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茅台总工王莉并不在列。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月9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贵州省候选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茅台总工王莉是公示4名对象之一。公示信息显示,王莉,女,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国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首席质量官,研究员,研究方向:发酵与轻工生物技术。

  茅台集团总工程师王莉。

  该公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酿酒行业需不需要院士成为争议焦点。

  2月18日,中国工程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根据院士增选工作相关规定,中国科协提名是院士候选人产生渠道之一,具体程序是经地方科协推荐、中国科协组织遴选、报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有效候选人。目前,王莉尚处于地方科协推荐公示阶段,还不是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我们将继续关注相关情况。

  4月23日,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王莉不在其列。

  本期资深编辑?邢潭

本网讯

本网讯_:一季度居民收入榜公布!你的收入是多少?

  :一季度居民收入榜公布!你的收入是多少?

  2021年一季度居民收入榜来了。

  记者:李金磊

  近日,国家统计局更新公布了31省份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上海、北京、浙江位居前三。

 31省份2021年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自国家统计局。 31省份2021年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自国家统计局。

  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2万元居首

  所谓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在这份居民收入榜单上,“魔都人”继续笑傲群雄,高居榜首。

  数据显示,上海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548元,位居第一,是全国唯一突破2万元大关的地区。

  北京、浙江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2万

  北京排名第二,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距离2万元大关一步之遥。

  北京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85元,同比名义增长9.6%。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性收入同比名义增长10.5%,经营净收入同比名义增长15.6%,财产净收入同比名义增长10.6%,转移净收入同比名义增长5.3%。

  浙江排在第三名,浙江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263元。

  “苏大强”排在第四,江苏一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00元,同比增长14.1%。“粤老大”排在第六,广东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6元,同比名义增长15.3%。

 银行的点钞员在清点人民币。(资料图) 艾庆龙 摄 银行的点钞员在清点人民币。(资料图) 艾庆龙 摄

  工资性收入增长带动居民收入增加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同比名义增长13.7%。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014元,增长12.7%。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延续上年同期以来增速逐季走高的趋势,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

  其中,工资收入是带动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石。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2.4%。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司长方晓丹称,一季度以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成效持续显现。同时,就地过年使居民从业时间显著增加,工业生产增长加快、服务业逐步恢复带动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增加,为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打工人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打工人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居民消费支出大幅反弹

  收入增长后,消费增长也有底气。

  在居民收入增长持续稳定恢复的基础上,居民消费支出同比大幅反弹,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978元,名义增长17.6%,上年同期下降8.2%。从增长趋势看,一季度居民消费已经扭转上年同期以来连续四个季度下降的局面,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从地方来看,上海最能挣钱,但也最能花钱,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72元,全国最高。北京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98元,这两地也是全国范围内两个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1万元的地区。

  你的一季度收入有多少呢?

  有没有多收三五斗?

点击进入专题:

本网讯

本网讯_:澄星股份股民索赔持续征集

  2015年12月22日,(600078)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7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90 号)。2019年1月28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

  经证监会查明:一、澄星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11年至2014年,澄星股份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划款或银行票据方式占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通过银行划款方式向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二、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澄星股份2011年末应收票据虚增297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9780万元。2012年末应收票据虚增29513.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

  针对以上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澄星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兴、周忠明等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此外,澄星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金额巨大,证监会对李兴、周忠明等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00万元至6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435.55万元至6935.55万元,同比减少90%到115%。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470万元至3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830.97 万元至 6330.97万元,同比减少99%到130%。

  2021年4月8日,澄星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称,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70,826,69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公告称,如果澄星股份未能在2020年年报披露日(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澄星股份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为示范性案例,预计判决近期会下达,一旦示范判决生效,其所认定的共通的事实和确立的共通的法律适用标准对平行案件具有扩张效力。其他尚未宣判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将按照示范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快速进行处理。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提示,预计在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且在2015年12月23日及以后因卖出澄星股份(600078)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趣快排SEO财经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

扫二维码,3分钟极速开户>>

本网讯

曲谱之家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ww.hpppw.com 
本站歌谱来源于网友自行上传及网络转载,如涉及版权及隐私问题,请来信至,本站会及时删除。